劳务关系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2019-01-03 02:55:37 / 人气:305
一、 试用期内
(一) 单位可解除(解释:解决、消除)情况(Condition)(应说明解除理由):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unit)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zé rèn)的;
7.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依据:《劳动法》第21条、26条。
(二) 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依据:《劳动》第37条。
二、 固定(fixed)期限员工
(一) 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zhèng míng)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unit)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influence),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天津劳务派遣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
依据(yī jù):《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6条。
(二) 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作用: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unit)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下列情况下不可解除(解释:解决、消除):
1. 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guī dìng)的医疗期内的;
4.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依据:《劳动合同(contract)法》第40条、42条、第46条。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需支付经济(jīng jì)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
(四)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1. 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2.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ontract)(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reward)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unit)的规章制度违反、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五)合同期满双方不能就合同续订达成一致意见:
1. 等于或高于原劳动合同(contract)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2. 低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天津劳务派遣公司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部分垄断性行业的用工单位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这条“红线”,使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6条、第36条、第44条、第46条。
三、 无固定期限员工
(一)需要建立情况(Condition):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contract)制度或者国有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ontract),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外)。天津劳务外包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
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contract)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单位(unit)不签订: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fixed)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82条。
四、 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
(一)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发放限制(limit):
下限: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上限: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三)计算单位: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违反和解除(解释:解决、消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2条、第11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第7条。
(四)惩罚性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按上述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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