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工作制加班工资怎么算
日期:2018-09-12 12:32:42 / 人气:226
标准工时工作制:
是由立法确立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个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所以在标准工时制下,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小时)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周一至周五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
周末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基数:
1.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