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又有所提高,快来了解一下
日期:2018-09-20 06:21:06 / 人气:285
(记者 王斌)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后,劳务派遣单位应每年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包括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以保障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省人社厅介绍,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不予延续。
劳务派遣是由用工单位、派遣公司和劳动者三方构成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劳动者先跟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成为派遣公司的人,然后再由派遣公司安排到用工单位去工作。这种用工方式,对于满足用工单位灵活用工需求、促进劳动者就业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当前企业比较热衷使用劳务派遣工,主要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而劳务派遣工灵活的退出机制,也可为企业“减负”。这种用工形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有些国企等用工单位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却存在低薪酬、低福利、拖欠工资、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意安排加 班或超时工作等情况。这已成为当前劳动用工领域的热点问题。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提高了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建立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向许可机关提交 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报告。根据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