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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务外包:取得自然人劳务费发票不用愁!

日期:2018-10-14 06:48:10 / 人气:267


自然人劳务费发票难取得,原因很多,我归结为两大类:

第一、自然人本身不愿意承担这部分税金。

第二、自然人觉得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太麻烦了,特别是金额不大时候更不愿意去尝试。

1、对于第一问题,很好解决。

企业在事前就约定好关于发票提供和税金的事情,以包税的价格让个人提供发票

所谓包税,这里不是说约定改变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不会因为合同的约定而改变,而是一种对税金承担的转移,操作上还是需要以劳务提供者名义缴纳税款,只是说这部分税金企业来支付,并且需要把税后金额还原成税前金额开发票,个人只拿税后酬劳。

比如,企业和个人谈好税后劳务费是31000,那企业就要按照个人需要缴纳的税款把此31000还原成税前价格,这里我们假设是X,那么企业实际劳务费负担就是X,个人得到的仍然是31000,以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的税款是「X-31000」

这个把31000倒推算X的算法企业的财务人员要会,因为如果有类似业务,会由财务人员来计算企业实际需要负担的劳务费。

算出X的值后,企业就支付给个人X的金额,然后劳务提供者就去代开发票,以自己名义把X-31000的税金缴纳后,他实际剩下的也就是31000,企业也会拿到一张X金额的发票,直接计入费用即可。

2、那么第二种情况,企业都愿意承担税金了,个人还是不愿意去税务局开票。

归根结底,就是嫌麻烦,其实这也很好理解。

比如聘的一些专家,别人就不愿意去开票,直接告诉你我不想去开票,你把税扣出来,你们自己去开票,我就拿税后金额就是了,其他事情我不想管。你说,专家好不容易请到,总不会因为这个下次不请了吧?

还有一些零散而数量又多的劳务,比如有网友说的雇人发传单,这种人数众多且金额零星,在开票上也很难实施。

还有一些服务提供方本身就是知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让他们去开发票,还不如杀了人家。你可能说半天,人家也完全搞不懂怎么弄。

这种情况,企业如果需要发票,只有自行以该人的名义去税务局帮他开票「关于这种情况各地管理都不一样,有些地方代开发票是需要本人去,因为要采集人像」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企业同样也需要算出该笔酬金税前金额X,也是以这个X金额去开发票。和之前个人去开金额一样。

具体X怎么算,参考如下

个人应缴增值税A=X/(1+3%)×3%

个人应缴城建税B=X/(1+3%)×3%×7%

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C=〔X/(1+3%)〕×(1-20%)×30%-2000

「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

由于税后报酬=税前报酬-应缴增值税-应缴城建税-应缴个人所得税,故:

31000=X-[X/(1+3%)×3%]×(1+7%)-{[X/(1+3%)]×(1-20%)×30%-2000}

这样可以求出X

不过这种情况分录就有所不同了

借:费用—劳务费X

贷:银行存款31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代扣代缴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贷:银行存款X-31000自然人劳务费发票难取得,原因很多,我归结为两大类:

第一、自然人本身不愿意承担这部分税金。

第二、自然人觉得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太麻烦了,特别是金额不大时候更不愿意去尝试。

1、对于第一问题,很好解决。

企业在事前就约定好关于发票提供和税金的事情,以包税的价格让个人提供发票

所谓包税,这里不是说约定改变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不会因为合同的约定而改变,而是一种对税金承担的转移,操作上还是需要以劳务提供者名义缴纳税款,只是说这部分税金企业来支付,并且需要把税后金额还原成税前金额开发票,个人只拿税后酬劳。

比如,企业和个人谈好税后劳务费是31000,那企业就要按照个人需要缴纳的税款把此31000还原成税前价格,这里我们假设是X,那么企业实际劳务费负担就是X,个人得到的仍然是31000,以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的税款是「X-31000」

这个把31000倒推算X的算法企业的财务人员要会,因为如果有类似业务,会由财务人员来计算企业实际需要负担的劳务费。

算出X的值后,企业就支付给个人X的金额,然后劳务提供者就去代开发票,以自己名义把X-31000的税金缴纳后,他实际剩下的也就是31000,企业也会拿到一张X金额的发票,直接计入费用即可。

2、那么第二种情况,企业都愿意承担税金了,个人还是不愿意去税务局开票。

归根结底,就是嫌麻烦,其实这也很好理解。

比如聘的一些专家,别人就不愿意去开票,直接告诉你我不想去开票,你把税扣出来,你们自己去开票,我就拿税后金额就是了,其他事情我不想管。你说,专家好不容易请到,总不会因为这个下次不请了吧?

还有一些零散而数量又多的劳务,比如有网友说的雇人发传单,这种人数众多且金额零星,在开票上也很难实施。

还有一些服务提供方本身就是知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让他们去开发票,还不如杀了人家。你可能说半天,人家也完全搞不懂怎么弄。

这种情况,企业如果需要发票,只有自行以该人的名义去税务局帮他开票「关于这种情况各地管理都不一样,有些地方代开发票是需要本人去,因为要采集人像」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企业同样也需要算出该笔酬金税前金额X,也是以这个X金额去开发票。和之前个人去开金额一样。

具体X怎么算,参考如下

个人应缴增值税A=X/(1+3%)×3%

个人应缴城建税B=X/(1+3%)×3%×7%

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C=〔X/(1+3%)〕×(1-20%)×30%-2000

「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

由于税后报酬=税前报酬-应缴增值税-应缴城建税-应缴个人所得税,故:

31000=X-[X/(1+3%)×3%]×(1+7%)-{[X/(1+3%)]×(1-20%)×30%-2000}

这样可以求出X

不过这种情况分录就有所不同了

借:费用—劳务费X

贷:银行存款31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代扣代缴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贷:银行存款X-31000

自然人劳务费发票难取得,原因很多,我归结为两大类:

第一、自然人本身不愿意承担这部分税金。

第二、自然人觉得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太麻烦了,特别是金额不大时候更不愿意去尝试。

1、对于第一问题,很好解决。

企业在事前就约定好关于发票提供和税金的事情,以包税的价格让个人提供发票

所谓包税,这里不是说约定改变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不会因为合同的约定而改变,而是一种对税金承担的转移,操作上还是需要以劳务提供者名义缴纳税款,只是说这部分税金企业来支付,并且需要把税后金额还原成税前金额开发票,个人只拿税后酬劳。

比如,企业和个人谈好税后劳务费是31000,那企业就要按照个人需要缴纳的税款把此31000还原成税前价格,这里我们假设是X,那么企业实际劳务费负担就是X,个人得到的仍然是31000,以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的税款是「X-31000」

这个把31000倒推算X的算法企业的财务人员要会,因为如果有类似业务,会由财务人员来计算企业实际需要负担的劳务费。

算出X的值后,企业就支付给个人X的金额,然后劳务提供者就去代开发票,以自己名义把X-31000的税金缴纳后,他实际剩下的也就是31000,企业也会拿到一张X金额的发票,直接计入费用即可。

2、那么第二种情况,企业都愿意承担税金了,个人还是不愿意去税务局开票。

归根结底,就是嫌麻烦,其实这也很好理解。

比如聘的一些专家,别人就不愿意去开票,直接告诉你我不想去开票,你把税扣出来,你们自己去开票,我就拿税后金额就是了,其他事情我不想管。你说,专家好不容易请到,总不会因为这个下次不请了吧?

还有一些零散而数量又多的劳务,比如有网友说的雇人发传单,这种人数众多且金额零星,在开票上也很难实施。

还有一些服务提供方本身就是知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让他们去开发票,还不如杀了人家。你可能说半天,人家也完全搞不懂怎么弄。

这种情况,企业如果需要发票,只有自行以该人的名义去税务局帮他开票「关于这种情况各地管理都不一样,有些地方代开发票是需要本人去,因为要采集人像」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企业同样也需要算出该笔酬金税前金额X,也是以这个X金额去开发票。和之前个人去开金额一样。

具体X怎么算,参考如下

个人应缴增值税A=X/(1+3%)×3%

个人应缴城建税B=X/(1+3%)×3%×7%

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C=〔X/(1+3%)〕×(1-20%)×30%-2000

「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

由于税后报酬=税前报酬-应缴增值税-应缴城建税-应缴个人所得税,故:

31000=X-[X/(1+3%)×3%]×(1+7%)-{[X/(1+3%)]×(1-20%)×30%-2000}

这样可以求出X

不过这种情况分录就有所不同了

借:费用—劳务费X

贷:银行存款31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代扣代缴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C

贷:银行存款X-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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