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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该如何有效规范

日期:2017-02-14 11:54:51 / 人气:207

劳务派遣工该如何有效规范
同在一条流水线上,拿的工资有高有低,福利待遇各不同,节假日加班休假和加班工资也不能依法足额支付;遇到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两头“踢皮球”,维权难上加难……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建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应尽快制定劳务派遣法规,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作出了详细规定,并重申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这对于大量劳务派遣工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但这一法律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依然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引起关注。“劳务派遣不是修订了法律就能规范的,关键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王秀芳委员是有感而发。在来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火车上,王秀芳委员接待了几位“慕名而来”的列车员。她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身份——劳务派遣工。“我们与正式工干着一样的活,一样的加班加点,但基本工资比正式工低不少,更没有同等的福利待遇。”她们希望“王委员”反映他们的权益诉求,渴望同工同酬、同岗同权。3年前的全国两会上,工会界委员共同呼吁:“2000万劳务派遣工急需走出身份怪圈”。而到了2012年,这个数字激增至3700万人。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后,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在一些生产经营领域,劳务派遣用工甚至成为主要用工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发现,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劳动者同工不同酬,没有归属感,心理落差较大。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法程序,并在12月获得通过。  阚珂委员表示,此次修法,就是要使劳务派遣回归其作为劳动用工补充形式的本位,把派遣用工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他发现,在一些事业单位,比如大学、公立医院、科研机构,有些副教授、讲师、医护人员甚至也是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工的数量在大幅增长,从业行业在不断扩大,就业岗位覆盖面广,在充分发挥就业补充辅助作用的同时,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低、工资增长难、民主权利无法实现等诸多难题,也使得这一人群成为了“弱势人群”,需要亟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破解。  2012年12月28日劳动合同法首次修改,明确劳动派遣用工只能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在汪利民看来,这还远远不够。他建议:明确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要求;明确用人单位、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禁止长期用工(18个月以上)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禁止企业“隐蔽的劳动力租赁”行为(主要是超市劳务派遣行为);劳务派遣工与其他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明确对违规的处罚办法,对劳动者的权利救济措施,从而促进用工制度的公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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