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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基本原则具体有哪些

日期:2018-12-06 02:10:57 / 人气:244


【合同(contract)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合同(contract)法》第3条规定(guī dìng):“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contract)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jīng jì)利益(benefit)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bāo kuò)三方面网站内容:

  (1)合同(contract)当事人的地位一律平等。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在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guǎn lǐ)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unit)大小和经济(jīng jì)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contract)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láo wù)或工作成果与其实施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contract)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天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天津劳务外包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protocol)。
2.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合同(contract)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tōng guò)协商,自愿决定和高速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作为合同(contract)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tǐ xiàn),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胡乱、过多地使用)权力,有得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benefit)。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作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实施合同(contract),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guò chéng)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benefit)原则
遵守,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jīng jì)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benefit)是合同(contract)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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