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
日期:2018-06-21 05:18:24 / 人气:257
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告诉大家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员工租赁。“派遣”一词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可以概括出劳务派遣的一切业务特点,合理地解释劳务派遣的复杂的三法关系。
租赁和雇佣更适合解释劳动和劳动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不是由于租赁关系的缺失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适用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实行同工同酬制度,派遣职工享有与职工同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同一职位和同一级别的员工应执行相同的薪酬待遇标准。但是,很容易被异化为雇主处理同工同酬的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与三种方法的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这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进步原则的法理基础,即派遣公司不向劳动者支付预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这一原则,为用人单位支付上述费用意味着它实际上会增加自己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动派遣的劳动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动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轻视。”
“谁使用这项工作,谁从中受益”是常识。利益与义务承担是利益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职工被派遣参加工伤事故后,工伤保险赔偿由受益人支付,即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