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罚”是什么
日期:2018-11-04 11:14:10 / 人气:254
咨询:行政处罚(chǔ fá)法没有确认“劳务(láo wù)罚”的原因是什么的咨询
回答:
由于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限制(limit)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在目前处罚(chǔ fá)制度(institution)还有待进一步完备的情况(Condition)下,也有可能(maybe)成为新的一“乱”,所以行政处罚法对此没有规定(guī dìng)。这也就意味着,法规、规章不能设定这种处罚,行政机关不可以实施这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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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chǔ fá)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guī dìng)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chǔ fá)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chǔ fá)。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hǔ fá),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control)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hǔ fá),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chǔ fá):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wēi hài)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chǔ fá)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wēi hài)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chǔ fá)。天津劳务派遣公司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部分垄断性行业的用工单位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这条“红线”,使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chǔ fá)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chǔ fá)。天津劳务派遣公司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部分垄断性行业的用工单位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这条“红线”,使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guī dìng)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Continuity)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