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发包单位的含义是什么
日期:2018-12-01 11:14:24 / 人气:241
施工单位和劳务(láo wù)分包
一、承担责任范围
1、企业在进行专业分包时,总承包单位(unit)要对分包工程实行管理,双方都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zé rèn)。也就是说,一旦出现问题,发包人可追究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双方的责任;
2、劳务(láo wù)分包,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只对总包或者分包人负责,然后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在这个过程(guò chéng)中,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二、分包所需资质
1、专业分包公司,应当具备相应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在资质标准中,专业承包资质共有36种;
2、劳务分包工程(Engineering),需持有劳务资质,劳务资质只有一种,不分类别。
三、合同标的指向
1、专业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目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
2、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劳务(láo wù)分包
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也就是:甲施工单位(unit)承揽工程(Engineering)后,自己买材料(Material),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用一物质代替另一物质(多为强者取代弱者的地位))性。
分包形式
自带劳务(láo wù)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零散的劳务(láo wù)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成建制的劳务(láo wù)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Company)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tōng guò)签订承包合同(contract)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来说,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实施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jīng yíng)属公司内部经营管理(Operating and Management)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在零散的劳务承包中,承包人的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Engineering)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guǎn lǐ),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láo wù)分包相比,区别主要在于资质证书、责任范围(fàn wéi)、合同标的几个方面。天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劳务分包比起专业分包来说,承担范围很小,只能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同时具备人才服务(fú wù)性质。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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