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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日期:2018-12-11 02:11:28 / 人气:263


劳动者被公司劳务(láo wù)派遣非常多时候都是不愿意的,那劳动者在哪些情况(Condition)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ontract)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unit)解除(解释:解决、消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unit)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解释:解决、消除)劳动合同;

  (2)劳务(láo wù)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contract)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láo wù)派遣单位(unit)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reward)的;

  (4)劳务(láo wù)派遣单位(unit)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láo wù)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institution)违反、法规的规定(guī dìng),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unit)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Condition)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contract),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láo wù)派遣单位(unit)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zé rèn)、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contract)无效的;

  (8)劳务(láo wù)派遣单位(unit)订立的劳动合同(contract)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行政法规规定(guī dìng)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天津劳务派遣公司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部分垄断性行业的用工单位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这条“红线”,使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罪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天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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