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专业知识

外包工的工资是不是劳务公司发

日期:2018-12-27 02:11:11 / 人气:358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现在非常多人的工作都是由劳务公司(Company)协助找到的。那么我们作为一个外包工的工资是谁发呢那么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related)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外包工的工资是不是劳务公司发。

  一、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区别:
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láo wù)派遣公司(Company)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related)。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三、用工范围(fàn wéi)不同
劳务(láo wù)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xiàng mù)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天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合同(contract)性质不同
劳务(láo wù)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fú wù)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xiàng mù)数”。

  六、管理(guǎn lǐ)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七、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láo wù)派遣单位(unit)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guī dìng)设立,注册(register)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八、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collaborate)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unit)与用工单位都存在关系。天津劳务派遣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Produce)、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九、适用不同
劳务(láo wù)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chǔ lǐ)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xiàng mù),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十、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unit)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contract)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fú wù)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Produce)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责任。
希望通过(tōng guò)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外包工的工资相关的问题(Emerson)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咨询。

编辑:www.tjluo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