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2019-01-09 02:11:34 / 人气:185
根据《劳动合同(contract)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天津劳务派遣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天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unit)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contract):
(一)用人单位(unit)未按照劳动合同(contract)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unit)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reward)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pay)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行政法规规定(guī dìng)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limit)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罪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contract),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此条第二条款规定(guī dìng)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解释:解决、消除)劳动合同(contract)的情形。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unit)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fraud),给用人单位的利益(benefit)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unit)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influence),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contract)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zé rèn)的。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违法,这样劳务(láo wù)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contract)法将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的解除(解释:解决、消除)情形纳入规定(guī dìng)之中,有利于解除情形的法定化、规范化,有利于关系的理清及争议的处理(chǔ lǐ),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解释:稳固安定;没有变动)的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unit)和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