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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认定

日期:2019-02-01 02:55:43 / 人气:217


近来一些公司为规避对劳务(láo wù)派遣的规制,转而使用“劳务外包”,从而引起劳务外包运作不标准甚至出现“假外包、真派遣”等问题(Emerson),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用工矛盾(事物属性的对立)纠纷。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劳动者均不与用工单位(unit)签订劳动合同(contract),它们之间主要区别是
1、用工单位(unit)与外包单位(派遣单位)签订合同(contract)的标的不同。天津劳务外包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劳务(láo wù)外包合同的标的是劳动成果,而劳务(láo wù)派遣的合同标的是劳动力。
2、对劳动者管理(guǎn lǐ)的责任(zé rèn)主体不同。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劳务(láo wù)外包中由外包单位(unit)进行直接的管理;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管理。
3、形成的关系不同。劳务(láo wù)外包中,用工单位(unit)与外包单位构成委托合同(contract)关系,适用合同法;外包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构成劳动力租赁(to hire)合同关系,适用合同法;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用工管理(guǎn lǐ)合同关系。
4、侵权责任(zé rèn)主体不同。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在劳务(láo wù)派遣中,原则上由用工单位(unit)承担劳动者侵权责任,派遣单位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在劳务外包中,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劳动者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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