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有试用期吗
日期:2018-11-29 11:13:45 / 人气:249
劳务协议有试用期吗
如果确实是劳务(láo wù)合同(contract),则不存在试用期问题(Emerson)。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没有强制规定(guī dìng),可以协商一致确定。
如果是劳动合同(contract)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fixed)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unit)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contract)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知识:劳务(láo wù)合同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extensive)性与平等性。劳务(láo wù)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shì chǎng)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yī jù)《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láo wù)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guò chéng),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网站内容的任意性。除有强制性标准规定(guī dìng)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láo wù)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Produce)、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yī jù)《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contract)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有做特别规定(guī dìng)者外。
综上所述,劳务(láo wù)协议(protocol)是没有试用期的,因为劳务协议是不同于劳动合同(contract)的,它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不属于劳动关系,在对待劳务协议时,要区别于劳动合同,不能一概而论,关于试用期问题(Emerson)尤其重要。对以上问题还有不明白的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