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订立劳务派遣合同
日期:2019-05-08 11:13:38 / 人气:195
《劳动合同(contract)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guī dìng):劳务派遣单位(unit)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天津劳务派遣公司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部分垄断性行业的用工单位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这条“红线”,使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方法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zé rèn)。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协议订立的主体和网站内容。
劳务(láo wù)派遣这一用工形式自诞生以来,劳务派遣单位(unit)和用工单位一直通过(tōng guò)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多数劳务派遣协议的网站内容都不标准,往往只约定派遣人数、派遣期限和费用,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则涉及(指关联到,牵涉到)不多,因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被看作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事,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多大关系。更多的情况(Condition)下,许多条款的约定往往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暗箱操作,被派遣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也不知双方所约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guī dìng)规范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发挥(表现出内在的能力)积极的作用。
该条的含义有二:一是劳务(láo wù)派遣协议(protocol)的订立;即劳务派遣单位(unit)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天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二是劳务派遣协议的网站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reward)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支付方式方法、违反协议的责任。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往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大多是在这个问题(Emerson)上做手脚,现在有了的规定(guī dìng),将堵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手脚的这一渠道(channel),使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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