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违反劳务合同条款怎么办
日期:2019-05-12 14:27:05 / 人气:181
一、劳动合同(contract)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contract)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unit)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网站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contract)的其他事项。
以上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除以上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unit)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作用: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单位违反劳动合同(contract)怎么办
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5月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contract)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unit)违反劳动合同规定(guī dìng),造成劳动者收入损失(loss)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expense);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loss)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loss)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expense)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expense)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contract)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expense)。天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12月颁布的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解释:解决、消除)劳动合同(contract)的经济(jīng jì)补偿办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unit)一次性发给。具体数额应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劳动合同(contract)的补偿金不仅是对员工进行中途结束工作的补偿,其中也包括(bāo kuò)了对解除合同的责任的承担。同样的,对于员工的经济补偿并非没有界限的,上限的存在也有助于减轻公司的负担。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找咨询,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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