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务外包和天津劳务派遣有哪些不一样呢?
日期:2019-10-10 11:17:05 / 人气:248
劳务派遣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unit)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contract),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给付劳务报酬(reward),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天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因此鉴别天津劳务派遣关系的关键点在于:一是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协议;二是由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三是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劳务外包,也称业务外包、劳务外包等,它是用人单位整合其外部优秀的专业化资源,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efficiency)的一种管理(guǎn lǐ)模式(Management model)。天津劳务外包一般由用工单位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发包给相关(related)外包单位,由该外包单位自行安排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形成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劳动者三方关系。
天津劳务外包和天津劳务派遣之间主要区别是:
1.法律适用不同。天津劳务外包减少企业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增加资本运作的回报率,企业集中精力专注于核心技术、业务和附加值高的业务,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
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contract)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动者,不得随意退回;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更多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
2.会计处理(chǔ lǐ)不同。
在劳务(láo wù)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fàn wéi),具体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在劳务外包活动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外包费用不纳入发包人的工资总额
3.对劳动者的管理(guǎn lǐ)权限不同。天津劳务外包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láo wù)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否则就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劳务派遣的门槛。对劳动者管理权限的不同,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最核心的区别,要想做到 ;真外包 ;发包人必须切断对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发包人的要求、指令最好直接下达给承包人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
4.劳动风险(risk)的承担不同。
劳务(láo wù)派遣中的重要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unit)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被派遣劳动者有可能 ;成事 ;也可能 ;败事 ;成败(释义:成功或失败;指失败、用于偏义)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关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并不关心,承包人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人无关;
5.用工风险(risk)的承担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Law)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与承包人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各自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