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18-09-15 07:50:46 / 人气:246
《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孕期的必需生活条件。
但是,如果女职工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严重违纪”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理解和运用必须把握三个方面内容。
一、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侧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且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计划生育属于国家政策,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行政管理法律责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它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属于两种法律关系,二者不能混同。
所以,一般情况下强调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况且,关于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认定,只能由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均无权认定女职工是否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
二、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首先,如果劳动者有违法行为,而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规章制度解除有违法行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对违法行为的漠视,也是对守法者的不公。
我国法律鼓励社会对违法行为进行抵制,用人单位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当然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精神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抵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是允许的。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39条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对于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求。
《劳动法》第4条和《劳动合同法》第4条都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可见,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
由于规章制度直接规范劳动者的具体行为,其法律效力的取得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将不利于保护劳动者,违背了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即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三法”:
第一,内容合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应当具有合理性;
第二,制定程序合法。规章制度的制定、民主协商及审议通过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
第三,告知程序合法。规章制度只有经过向员工公示或告知才发生法律效力,未经向劳动者有效告知的规章制度,即使制定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对劳动者也不产生约束力。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明确将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生育等行为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符合上述所述的“三法”,即已对劳动者产生法律约束力。
此时若员工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生育等行为,则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就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到女职工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调取女职工的生育信息。当然准生证是判断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关键性证据材料,且只能由职工本人所掌握,因此在用人单位依法对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职工也有义务配合单位的管理提交准生证明,职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拒绝提供合法有效的生育证明将承担相应后果。
“丰茂”建议:
从完善规章制度以及防范用工风险的角度来说,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对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的行为以及责任后果进行明确规定;从企业用工管理以及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企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员工的辛勤工作,在对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处理时可以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及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依据合情合理、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处理时体现对员工的适当保护和关爱。
题外话:男女职工违反该规章制度的法律后果一样吗?
由于劳动法未对男性职工予以特别的保护性规定,因此,对于男职工违反用人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不区分男女职工地行使单方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