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形成原因具体有哪些呢
日期:2019-02-07 02:11:21 / 人气:152
从政府管理部门角度分析(Analyse)
1.部分领导为搞政绩,大搞“形象工程(Engineering)”,将施工企业拖入泥潭。天津劳务派遣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近几年,城市基础设施(shè shī)投入开发空前,为了出政绩,许多项目仓促上马,甚至盲目(眼睛看不见东西、比喻认识不清)扩大预算,搞“无米之炊”。要么分文不出,要么要求施工企业部分垫资,给施工企业造成巨额负债经营。由于受到资金的制约,工程一拖再拖,甚至半途而止,将企业拖入泥潭。
2.部分产业领域政府相关(related)部门,管理(guǎn lǐ)不严,无计划扩张,一窝蜂地大搞工程(Engineering)上马。天津劳务派遣公司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部分垄断性行业的用工单位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这条“红线”,使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手续不全,仓促开工,一旦手续办不下来,被迫停工,致使许多工程开发方和施工企业一起陷入了泥潭。
从建设单位(unit)角度(angle)分析(Analyse)
1.社会信用缺失,建设合同(contract)几成空文。天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一些建设单位(unit)严格履约、依法办事的习惯还很差,在工程建设中不管有无正当理由,总要借故将工程款拖上三月半载,不能严格按工程进度(Pace)付款,发包时订立的合同中的付款条件几成空文,拖欠工程款现象大行其道,习以为常。
2.故意刁难,趁机捞好处。一些作风腐败而又握有工程(Engineering)进度(Pace)审批权的建设单位(unit)领导,为了以权谋私,往往会在工程款拨付这一环节借故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施工单位被迫对其做工作,打点疏通,已形成行业风气。
从建筑市场(shì chǎng)角度(angle)分析
1.建筑市场(shì chǎng)供求失衡。建筑企业属于劳务(láo wù)密集型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建设单位趁机不对等对待施工企业。“垫资”已经成为建设单位降低(reduce)资金成本、转嫁经营风险(risk)、榨取施工企业利润(profit)的常见途径和手段,“垫资”已经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承揽项目的先决条件和难以回避的陷阱,一旦项目开发失误,施工企业将血本无归。
2.市场法规滞后,导致(cause)市场秩序混乱。一方面建设单位(unit)违约行为治理不力,使更多的建设单位不严格执行合同(contract)文件,给施工单位造成极大的经济负担,导致大量的“三角债”产生,破坏了整个市场的信用关系;另一方面市场各主体法制意识淡薄,政府监管不力,许多环节管理不严,漏洞非常多,致使腐败之风盛行,施工公司不可避免地成为受害者。